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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骨科材料与临床研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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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生物骨科材料与临床研究》投稿须知
1.1 所有来稿要求文字精炼、文笔流畅、论点明确、论据可靠、数字准确、研究方案合理可行,须严守国家机密;论著、综述等文稿一般不超过4 000字(特殊稿件除外);论著摘要、经验交流一般不超过2 000字(图表和参考文献不包括在内);文章要求段落分明(文章段落号按照1→1.1→1.1.1等的顺序排列)。
1.2 文题。应力求简明、醒目,字数不宜超过20字。尽量不用缩略语,不添加副标题。
1.3 作者姓名在题名下按序排列,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,在编排过程中不得再作更动;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脚注于文题页。请在稿件文献后注明作者简介,格式为:姓名(19**年-)性别,学历,职称。研究或者工作方向。
1.4 来稿要求一式两份,文字电子稿各一份。提供原始照片。文字应双倍行距打印。特殊文种、上下角标符号、需排斜体等应予注明。编辑部收到稿件后立即编号,并给回执,日后联系时请注明稿件编号.凡字迹潦草、涂改不清的稿件,一律退回。
1.5 来稿须附单位推荐信。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初步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、不涉及保密及署名无争议等项。一旦发现一稿两投,将立即退稿。
1.6 来稿首页请标明以下内容:题名,每位作者姓名、第一作者最高学历及工作单位,负责与编辑部联系的通讯作者的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、电话号、传真号和Email地址,正文字数(不包括摘要、表、图和参考文献)、表数和图数。
1.7 经审核拟定刊用的稿件按修改意见修改整理后,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,请将修改稿以电子稿形式与原稿、修改意见单一并寄回本刊编辑部,同时注明联系电话、传真号码。欢迎使用邮箱发送。
1.8 根据《著作权法》,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,凡来稿在接到本刊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,系仍在审阅中,作者如欲投他刊,请先与本刊联系,切勿一稿两投。请自留底稿。
1.9 来稿一律文责自负。依照《著作权法》有关规定,该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、删节,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,则提请作者考虑,修改稿逾3个月不寄回者,视作自动撤稿。